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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雪芬:福建莆田案舆情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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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我号发文:徐雪芬:我们不同情杀人犯,但是同情被欺负的穷人和老实人。引起了网友的热议。
本案案发后,有记者在欧某家中找到了一个拆开的烟盒,上面写满了大量的求助电话和信息,包括政府机构和中央媒体。
后来,有网友曝出这名嫌疑人,之前还做过啥见义勇为的事:《救海豚上过报纸,深海中勇救男孩》的事迹,但是文章已经打不开了。
据福建当地媒体《海峡都市报》,2008年7月31日曾对此有过报道——“我们把另外一只搁浅的海豚抬到海里后,它又游了回来,同时游过来的还有另一只未搁浅的海豚。”村民欧金忠说。
网友说欧金忠就是欧某。报纸把他的名字中的“中”,写成了“忠”。
30年前,25岁的欧某还冲进深海,救过一个被浪卷走的小男孩。之后他因此大病一场,住院输液一个多月,男孩的父母为了表示感谢,多次给他送营养费和营养品,但都被他退了回来。可喜的是,被他救上来的孩子刚为他发声了!
但是,这些都只是之前报道的事,和这次杀人犯罪没有任何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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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快速抓到嫌疑人或者说为了快速抓到杀人犯,福建莆田县秀屿区平海镇人民政府10月12日,发布了一个悬赏通告,但是该通告发出后,很快便淹没在一片质疑声中。
随后,平海镇政府工作人员澄清后说:网友切莫误解,通告绝不存在鼓励或者怂恿不好行为的意思,将会把相关情况汇报给领导。
现在“平海之声”已将上述悬赏通告删除。“平海之声”只保留了10月10日发布的悬赏通告。
这则通告称,请广大群众,注意发现该嫌疑人,如有线索请速与公安机关联系,对提供有价值线索、直接抓获嫌疑人的,将奖励人民币伍万元。
因为,当地政府删除通告的时候,可能还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,同时也为了其它政府部门在类似事件中如何从中汲取教训。
网友为什么要质疑悬赏通告呢?因为政府通告有盼着人死的嫌疑,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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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种质疑观点:
为什么发现尸体比活捉的线索悬赏金更高?是有什么窍门么?活捉应该更值钱啊!提供线索,抓获了,比发现尸体悬赏金低这么多,让人纳闷。这悬赏金分配的逻辑,有点儿奇怪。
按理来说,应该是活口更高。意思是吸引渔民开船出海,四处游荡,寻找尸体?
发现尸体,后续工作量就小了!抓住嫌疑人,还有大量工作要做,成本会更高。这又不是开公司,做经营,不能讲生意之道。
如果还有一种可能,欧就在船上呢?渔民收到消息了。线索2万,尸体5万,咋整?
第二种质疑观点:
镇政府发布悬赏通告,奖赏举报者用的是什么钱?镇政府有这个项目支出?
镇政府被突发重大刑事案件整懵了,明显的是担心懒政、不作为或者包庇村霸被追责,抓紧发这个不合适的悬赏通告,予以弥补。
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发布!
按照民法典的规定,任何人可以发布失物招领(悬赏)等,但是镇政府显然没有权力发布刑事案件的变相通缉令。
镇政府按兵不动,可能会躲过一劫,现在好了,全网攻击镇政府。
第三种质疑观点:
通缉悬赏,本是公安机关的权力,当地镇政府却悬赏发现人奖励2万,发现尸体奖励5万。
有网友推测,有些人为了多得3万,会不会组织人员抓捕通缉犯时故意搞死通缉犯?
因此,当地政府发现舆情后及时纠错,这点很好,不过网友反映嫌疑人的微博账号也同时被注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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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议地块1:与欧某贵争议面积约100平米;
争议地块2:与欧某勇争议面积约11-12平米;
争议地块3:与欧某发争议面积约10平米。
案发时间:是村委会快调解成功的时候。
村支书:欧某老婆那边过不了关,一直不同意。
警方:该事件不存在涉黑涉恶情况。
这个报道比较细节,有时间、有地点,表面上很可信,但是有问题。
问题在哪里?问题是只采访一方;没有另外一方,也没有群众第三方。
因此,网友怀疑是被控诉的一方村委会单独邀请的。至于是否撇清责任,有待官方今后公布真相。